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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轉知文化部推動「114年度文化禮金(文化幣)」政策

一、 依據文化部推動文化幣政策宣導。
二、 領取資格:
(一) 16-22歲:凡於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出生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每人可領取1,200點文化幣。
(二) 13-15歲:凡於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每人可領取600點文化幣。
三、 領用時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 領用方式:下載文化幣APP,並完成會員註冊及身分驗證後,即可獲得文化幣儲存於錢包中,掃描QR Code方式消費抵用。
五、 使用範圍: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主,可用於包含看表演、看國片、實體書店買書、參觀博物館、聽音樂會、 逛市集/展會,以及參加手作DIY、藝文體驗、社區文化小旅行等活動。
六、 宣導方式建議可結合以下管道以擴大推廣效益:
(一) 建請各單位於官網、FB粉專公告周知。
(二) 利用「校務行政系統服務網」、「親師生平台」、「教育服務網」、「學校官網」、「學生資訊系統」等線上平臺發布資訊。
(三) 透過大型集會(如升旗典禮、早自習、週會等)、學校廣播系統、校內公告欄、電子布告欄等加強宣導。
(四) 協請導師或家長會運用班級群組等方式,協助轉知學生與家長。
七、 本案相關資訊請參酌:
(一) 文化幣官網:https://twcp.moc.gov.tw/prec-u/
(二) 文宣資料雲端:[https://reurl.cc/WAR8my]
八、 相關疑問之聯繫窗口:文化部黃小姐(電話:02-8512-6587、電子郵件:jolie34912@moc.gov.tw)、執行團隊(電腦公會)黃先生(電話:02-2358-4545#57、電子郵件:hsiang@mail.tc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