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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有關辦理2020特色商圈評選活動。

一、依據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9年7月23日中企輔字第10902006250號函。

二、為推動商圈多元化發展,鼓勵商圈發揮獨一無二特色,強化商圈特有之品牌識別形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續規劃辦理特色商圈之評選活動,以期加強商圈特色宣傳,提升商圈知名度及品牌價值,協助拉抬商圈聚客力。

三、有關2020特色商圈評選活動對象為全國各地商圈,須成立自主管理組織,該組織需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並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商圈權責主管機關所管轄之自治組織,惠請推薦優質商圈報名參加,並於109年8月17日前將2020特色商圈推薦表、商圈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函送本所,俾利彙整後送經濟部中小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