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自113年2月21日生效

依據文化部113年2月21日文源字第113300424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