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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修正「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及該等家禽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及訂定「屠宰供猶太教潔食家禽(Kosher poultry)所需之雞、鴨及鵝免於屠宰場屠宰申請程序」。

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8月27日府農疫字第1130209596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