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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訂於本(111)年1月18日(星期二)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由縣府指派拆除人員,執行拆除鹿谷鄉「投55線(愛鄉路)與投151線路口至和雅橋路口(投55-2線1K)處」道路兩側違規廣告物

南投縣政府訂於本(111)年1月18日(星期二)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由縣府指派拆除人員,執行拆除鹿谷鄉「投55線(愛鄉路)與投151線路口至和雅橋路口(投55-2線1K)處」道路兩側違規廣告物,縣府請關係人於拆除日期前一日自行拆除(含廣告支架),否則縣府將依法執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