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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實施要點」暨申請表各1份,歡迎符合資格之機關、團體及個人踴躍送件提出申請

一、 依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13年1月25日臺編字第1130000297號 函辦理。
二、 有意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出版之圖書8部(需為民國111年5月(含)以後出版),並於本年4月30日前向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免備文,並同時將申請表電子檔案寄至stila@mail.th.gov.tw信箱。。
三、 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3部,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份,寄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出申請。
四、 本要點及申請表可於該館網站(網址:https://www.th.gov.tw)「公告專區―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則」下載,或參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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