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熱門消息
環境部為推動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藉由建立循 環標誌制度,鼓勵產業投入生產循環產品及提供循環服務,促使產品之設計生產過程具備減少天然資源使用、單一材質可全回收、使用再生材 料等循環特性,及促進產品可重複使用或可維修延長使用之服務於市場 上擴大流通,並提升公私部門與一般消費者購買意願,達到資源有效利 用、減少廢棄物及減碳目的,業於115年5月6日環部循字第1156109405號令訂定發布旨揭要點。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