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年齡上限為45歲,下限為18歲本國國民(出生日期在民國 70 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 |
| 二、 | 凡服務於各機關、社團、公司行號的優秀青年,請按申請類別事蹟申請。 |
| 三、 | 提供相關表單線上下載網址: https://reurl.cc/zKWWD6 |
| 四、 | 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填寫完整及準備齊全,擲(寄)至該會做為評審依據。 |
| 五、 | 當選人將於115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與當選證書(辦理日期、報到通知單及公假函另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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