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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修正條文及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獎勵造林2.0政策地方說明會」宣傳活動,敬請參閱、協助公告宣傳並歡迎踴躍參與

 

  1. 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4年8月14日林產字第1142440645號函暨南投縣政府114年8月15日府農林字第1140191340號函辦理。
  2. 農業部業於114年8月18日農林業字第1142440406號公告公布「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修正條文,為協助各界瞭解農業部「獎勵輔導造林」政策調整方向與修正重點,包含造林目標分流、縮短造林年限、提高獎勵金額度、造林區域放寬、強化審查機制及完整配套措施等六大項目,林農獲益將更多元更有感,可提高農民參與獎勵輔導造林意願,共同厚植臺灣森林資源;另外,因應獎勵造林期滿,可依其意願加入農民團體或農業企業機構等銜接「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措施,持續進行造林地中後期撫育及疏伐措施,培育優質林木提高經濟收益,增進國產材自給率,特辦理多場地區宣導說明會。
  3. 林業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以下簡稱台農院)辦理10場次地方說明會,其中南投場次訂於本(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假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南投市中興路669號)辦理,敬邀對獎勵輔導造林或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有意願或興趣之造林人、林農、農民及農民團體踴躍參加,或自行另外擇期就近參與。
  4. 為節能減碳,減少紙本列印,旨揭說明會各場次時間、地點、流程及「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修正條文等資訊已上傳至鹿谷鄉公所網站「熱門消息-最新消息」(網址https://gov.tw/4iZ),歡迎參閱。如需知更多相關說明會訊息,請洽台農院:花專員,聯絡電話:(02)2809-3497分機830。
  5. 本案活動時間如遇颱風、豪大雨等停班停課,自動延期,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延期日期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