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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建置「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系統」正式上線案,請查照。

一、依內政部114年8月1日台內國字第1140809466號令辦理。

 

二、配合「民間建築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營建剩餘土石
方運送證明文件」、「公共工程(含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
餘土石方運送證明文件」、「收容處理場所營建剩餘土石
方運送證明文件」於114年8月1日訂定發布,自115年1月1
日生效,並已建置旨揭系統正式上線啟用,網頁版網址
(https://ld.nlma.gov.tw/)、APP版下載連結如附檔,
請協助宣導周知。

三、各單位倘有操作相關問題,請至本署委託定海創新有限公
司維護管理「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線上數
位學習(https://www.soilmove.tw/soilmove
/elearning)查看操作說明或致電中心客服專線(03)
2727455,由客服人員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