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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4年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受理申請

  1. 為配合本縣造林季節,提升苗木成活率,114年度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自即日起受理至明(114)年1月31日止,有意申請該獎勵造林計畫民眾,請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規定,檢附申請書中相關所需文件至公所農經課辦理。
  2. 縣府受理旨揭造林計畫以私有土地為限,國有承租地請民眾逕洽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申請。
  3. 本年度受理獎勵輔導造林,造林年限為20年,請民眾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