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預告
文化部「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第八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及第八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廢玻璃容器請分色妥善包裝好後,再交由清潔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