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拋棄含有電池之物品(如遙控器、玩具、相機...等),應先將廢乾電池取出回收,以避免廢乾電池造成環境污染。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1月20日農防字第1041470833號公告,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12時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訂定發布[取得清真餐飲認證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