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以農防字第1041472695號公告。
「花蓮縣刺網漁業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
「108年度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敬請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