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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於本(107)年6月20日前受理申請「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示範計畫」

系統
一、本計畫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費補助電圍網架設資材,以保障農民農作生產,兼顧獼猴保育。有意申請之農民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土地資料於107年6月 20日至本所農經課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正內容摘述如下:
(一)調整中央、地方及農民分擔比例為1/2、1/4及1/4,且每案政府最高補助額度為4.5萬元(含中央3萬元及地方1.5萬元),原政府最高補助額度為4萬元(中央及地方各2萬元)。
(二)增列蔬菜、豆類及薯類為補助對象(原補助對象僅有果樹)。
三、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