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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6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

系統
一、依據文化部106年5月10日文綜字第1063013365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社會性/別、身心狀況、年齡、地域、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該部特訂定要點,據以辦理補助事宜。106年度申請案自10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止。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等。補助項目限定為「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文化近用權之促進、推廣相關活動等之示範計畫」。詳細補助內容及辦法,可上該部官網及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下載申請文件,敬請函轉周知相關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