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徵求「臺灣之窗」展示臺灣文化參展作品
二、旨揭專案展覽檔期將屆,惠請有意參展單位,於106年3月31日前,填妥臺灣之窗申請單(附件二)並檢附展覽主題內容之構想示意圖或簡略企劃說明,逕寄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審核;逾期之申請不受理。
三、臺灣之窗展示櫥窗位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第二航廈一樓入境大廳,共計六面;展位分配圖如附件三。
四、展期申請相關內容如下:
(一)展期徵求為107年及108年兩個年度共八個展期,每次展期為三個月。
(二)依各單位申請日期之先後順序安排展期,並得備取兩個展期。
(三)申請審核通過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將於106年5月31日完成審核後,另函通知各參展單位核定之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