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90年8月27日90投府地劃字第90137275號函訂定之「南投縣政府標售農地重劃區『抵費地』『零星集中土地』投標須知」自即日停止適用。
「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規定,業於107年11月7日發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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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從業人員辦理風災損害石綿 屋瓦拆除時,應遵守職業安全及環保相關法令規定,請查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