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身心障礙者權益公約施行法自103年12月3日起生效,即代表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具國內法效力,公約第2條訂有合理調 整原則、第5條平等不歧視及第27條工作就業均揭示合理調 整的定義,即「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不成比例或過度負 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 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 由。 |
| 二、 | 本宣導說明會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8月26日(星期三)9時至12時30分。 |
| (二) | 地點:南投縣政府 A 棟7樓國際會議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 號)。 |
| (三) | )報名資訊:即日起至1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開放 線上報名,報名連結https://pse.is/95fmlp,本場次容納100 人,額滿為止,報名成功者請準時出席,不再另函通知,會後提供餐盒。 |
| (四) |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洽049-2222106分機1862(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