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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鹿谷鄉公所隸屬南投縣政府,為鹿谷鄉最高行政機關,現置鄉長一人,綜理鄉務。鄉下設秘書一人,承鄉長之命,綜里公所事務。民政課、財政課、工務課、農經課、社會課為公所業務單位;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為幕僚單位;另設清潔隊、圖書館、托兒所、觀光服務所四個附屬機關,各單位克盡其職,協調分工,竭盡心力為鄉民服務。

  1. 鄉長
    1. 秘書
    1. 各課室
      1. 民政課
      2. 財政課
      3. 工務課
      4. 農經課
      5. 社會課
      6. 主計室
      7. 人事室
      8. 政風室
    2. 附屬機關
      1. 托兒所
      2. 圖書館
      3. 清潔隊
      4. 觀光服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