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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中低托育養護補助

審核標準:

  • (一)設籍本縣領有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 (二)經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轉介收托(容)於立案之社會福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收托、收容,且未領
    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但榮民院外就養金不在此限。
  • (三)另初次領取身心障礙手冊之年齡已屆滿六十五歲者,家庭總收入應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
    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得申請發給日間照顧
    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