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文化部107年11月1日文藝字第1073030502號函辦理。 |
| 二、 | 108年「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收件期間為108年1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止。 |
| 三、 | 申請資格: |
| (一) | 凡年滿20歲至40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
| (二) | 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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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文化部107年11月1日文藝字第1073030502號函辦理。 |
| 二、 | 108年「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收件期間為108年1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止。 |
| 三、 | 申請資格: |
| (一) | 凡年滿20歲至40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
| (二) | 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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