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撥時間:103年2-4月底。
二、可申請樹種如附檔。
三、申請者請填具苗木申請暨維護管理切結書(如附檔)並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現況照片2-3張(參加獎勵造林計畫在案者免附)後,送至本所農經課辦理(承辦人:許瑞芩 電話:049-2755720#146)。
四、本所受理私有地,如為台大實驗林、國有财產局、林務局等租地請洽各管理機關辦理。
五、本案係無償提供苗木,如欲參加獎勵輔導造林計畫(20年每公頃共60萬元)者請於本年度9-11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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